移動式施工架組配作業指引(內梯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5月18日勞檢4字第0940026274號函發 一、定義 規範下載:施工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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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架守則 |
由於一般鋼管鷹架每片之容許荷重≦5噸,限於本身自重,一般鋼管鷹架之組立高度限制在80公尺以下,也即在無荷重下只能裝45片高為限。
於鋼管鷹架安裝組立時其支撐底座之地坪必須先確實夯實並鋪以跳板作為墊木,再行組立。 鋼管鷹架打底組立時,須求垂直線及水平線、交叉拉桿不能省略並與第一層安裝水平架固定之。 主架與構造物間,垂直方向每隔5.5公尺以內(二框)、水平方向每隔6.0公尺以內(三框)以牆繫桿與構造物固定之。 不能隨意於鷹架(施工架)堆置鋼筋或集中堆放物料。 水平架安裝時固定用之安全活扣上以防掉落。 依相關法令之規定約每8.5H/M應設置斜籬一處,並突出鷹架1.5m,以防物品墜落。結構體未全部完成時,如外牆工程先行施工,應再適當樓層四周外牆鷹架上舖設五分夾板及腳趾板,以防物品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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